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9]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吴区鸿山街道美伯路,北起至贤路、南至彭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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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本工程为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项目位于新吴区鸿山街道美伯路,新建道路北起至贤路,南至彭祖路,道路全长1260米,红线宽度 24米,双向4车道,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桥梁、管线、绿化等其他配套工程。新建桥梁为单跨16m简支板梁桥,总长度为24.885m,总宽度为27.5m。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350。建安工程费约4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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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监理期限:30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86.4 万元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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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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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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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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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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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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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④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⑤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4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换证,提供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换证接受材料。监理机构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一经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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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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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 15:00 时至2024年10月22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8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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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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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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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沈洁 |
联系人: |
董斌、尹雯婷 |
电话: |
0510-80595431 |
电话: |
1370618917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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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0-8102799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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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xzt@vip.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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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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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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