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凯晟磋商2024-1048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消防气罐系统更换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600000(元) | 丽水聚鼎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东河沿13号707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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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太阳集团网站入口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消防气罐系统更换更新项目 | 消防气罐系统更换更新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50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其中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由专业图审机构图审通过)须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图审通过后方能进行现场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清,徐鑫鑫,周鹏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1 | 丽水聚鼎建设有限公司 | 65.5 | 68.5 | 65.5 | 66.5 | 13.2 | 79.7 |
1 | 丽水皓然建筑有限公司 | 57.5 | 45.0 | 60.5 | 54.33 | 20.0 | 74.33 |
1 |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1.0 | 62.0 | 65.5 | 62.83 | 10.65 | 73.48 |
1 | 浙江信达可恩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61.0 | 63.0 | 60.0 | 61.33 | 10.44 | 71.77 |
1 | 浙江巨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58.0 | 44.0 | 55.0 | 52.33 | 10.92 | 63.25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金额按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丽水市人民路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建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2531868
质疑联系人:项天相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31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陈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杨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52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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