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金台村乡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9层091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X20241012CG
项目名称:2024年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金台村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路灯):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0,000.00元
1-1 | 路灯 | 2024年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金台村乡村建设项目 | 69(盏)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路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和建筑业(其中货物部分为工业,土建及安装部分为建筑业)。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2.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路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年度报告(国家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中的年度报告);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备案表(或完工证明);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附银行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帐户开户信息);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9)省内供应商及其拟配的项目经理应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省外供应商应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进陕企业中可查询到相应资质及项目经理信息(附相应网查截图);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决文书网网查截图);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9层091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9层0915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9层0915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9层0915获取采购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鲜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中山西路157号
联系方式:13152203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系方式:0917-32235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7-3223571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