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G2024-ND-Z002
项目名称: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一 | 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 1 | 项 | 15000万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运营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0 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无效);
(5)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详见招标文件),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5、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5日 前将加盖单位公章、踏勘人员签字的《参加现场踏勘申请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1689354238@qq.com ,邮件名称为“项目编号+现场踏勘申请+公司名称”。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自主安排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赣州市宁都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1587979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邱女士、18270749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18270749949